10月20日,浙江省市场监管局联合17个省级部门,对电动车综合治理开出“药方”。
所有生产的电动车、电池赋予“浙品码”,销售入库、出库扫码管理,上牌时对车辆和电池实物进行一致性核验,维修点更换电池需上传信息……
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集成改革工作部署会现场当天,全国首个电动车综合治理数字化系统“浙江e行在线”上线,实现了对电动车从生产、销售、登记、骑行、充停、维修、回收7个环节的全闭环管理。
8月起,该局会同17个省级部门建立工作专班,推进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集成改革,推出运用数字化改革理念构建全链条的闭环管理模式,构建以车架号、蓄电池序列号为唯一性标识的“浙品码”数字化追溯链。
“浙江所有电动车、蓄电池生产企业对合格产品赋码,实现来源可溯、去向可查。所有线下销售商铺,销售过程扫码管理,确保销售车辆、电池合格。公安部门调整了上牌流程,现场需查验车辆、电池一致性,发放‘码牌合一’数字化车牌。”省市场监管局总工程师刘璇介绍,每辆电动车的出厂信息、销售单位、上牌信息、电池更换都可扫码获知,市场监管、公安、消防、交通等部门通过“浙江e行在线”平台打通数据,共同监管。
系统10月8日试运行以来,已有200余家企业生产的526309辆电动自行车、67家企业生产的711278个蓄电池实施赋码,发放“码牌合一”的数字化车牌126块。
11月1日起,浙江所有电动自行车上牌需扫码核验车辆、蓄电池“浙品码”,未赋码车辆一律不得上牌。
电动车上牌时需对车辆、电池进行核验 杭州市市场监管局供图“上牌完成后,扫描数字化号牌上的‘浙品码’后可以获得整车、电池、车主等相关信息,形成‘谁生产谁负责、谁销售谁负责’的管理链条。
浙江省监管部门要求,所有新生产的电动车、电池都需赋予“浙品码”,销售入库、出库扫码管理,上牌时对车辆和电池实物进行一致性核验,维修点更换电池需上传信息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对机动车质量安全产品维改溯源的相关法律法规条列要求,以机动车标准化编码标识、信息采集和数据传输为核心技术,对机动车维修改装过程提出了强化经营资质备案制度、建立电子化追溯体系等工作思路,加强对汽车维修改装行业的监督和管理,汇总企业链资质文书和维改竣工单数据存证证书,提高企业对产品的流向以及解决售后纠纷的处理时效,有效提升监管部门的核查效率,实现信息公示、公众查询、数据互通等功能,推进物联网、区块链、编码标识、质量追溯、数据互联等技术在行业中的应用,推动我国机动车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国际化的高质量发展。
——机动车全产业链备案追溯体系的建设是大势所需,势在必行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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